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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预备通知

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0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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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单位:

2023年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将于近日启动,为进一步提升我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质量水平,按照教育厅相关通知要求,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预备通知如下。

一、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

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需要,教育部在充分调研论证、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,对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》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为进一步明确填报范围、提高数据质量,修订了学校首席信息官CIO”“休学”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”“学生来源等指标的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,增加了专任教师接受培训情况调查表的填报说明;二是为充分反映教育事业发展现状,增设了银龄教师指标;三是为避免数据重复填报、减轻基层工作负担,删减了“国家实验室”“国家重点实验室”等指标及“研究生分专项计划类型学生数”调查表。

各单位要认真学习、严格执行《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》(详见附件),扎实开展统计调查,强化对统计工作全过程监管,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、完整及时,切实履行好依法统计职责。

二、全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

按照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总体布局,教育事业统计是“一库一表一图”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相关工作将继续通过智慧青科大中“高基报表”系统实现数据抓取(或填报)。请相关部门尽快按照网信办提供的数据标准,在各自业务系统中完善教育事业统计所需基础数据,确保统计数据准确真实,以信息技术为统计赋能,推动行政记录与统计数据的衔接、业务系统与统计系统的互通、数据采集与统计服务的联动,更好发挥教育统计监督和服务科学决策的职能,助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。

教育事业统计是学校每年的常规工作,请各单位在去年统计表格基础上,结合今年最新变化,提前做好相关基础数据的准备工作。

三、下一步工作安排

省教育厅将于10810日召开全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会议,传达今年统计工作最新要求。会后,学校将下发正式通知,并召开校内教育事业统计工作部署会,具体布置和对接相关工作。按照省教育厅统一安排,各高校应于10下旬完成本校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,时间紧、任务重,请各单位提前谋划、提前部署、提前安排,确保高质量完成学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

联系人:党委(校长)办公室        王鸿祥    56001

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办公室    李亚楠    57168


附件: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


党委(校长)办公室

202392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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